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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年版)》,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。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。
培训对象: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,积极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加培训。
培训对象条件: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,身体健康、品行良好、有责任心、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,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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